在西方醫學文獻中最早的漏斗胸記載大概是16世紀 Johan Schenck (1531-1590)蒐集的文獻報告。 Bauhinus於 1594發表了一位因凹胸造成呼吸喘及咳的病例。在1820年, Coulson也發表了一個家庭中有三位兄弟皆有漏斗胸的報告, 1872年 Williams 也發現一家中父子三年皆有漏斗胸。其後,報告病例逐漸增加,但在治療上則是:新鮮空氣,運動,及側壓胸部;當然,都沒效,但是當時在外科技術上,仍無法克服胸部手術會造肺塌陷及麻醉技術不成熟,對凹胸的治療仍是一籌莫展。



  到了20世紀初,終於有了進步,但一開始時並不順利,Meyer在1911年(民國前一年)為一位患者移除了第2及3肋軟骨,但顯然並沒什麼效果。1913年,Sauerbruch 在負壓室中為一位因漏斗胸而有嚴重呼吸困難的病患切除了包含第5對 到第9對肋軟骨的部分胸壁,術後,病患能工作了,並在三年後結婚。很難想像以當時的科技如何能完成這項手術,也令我對外科前輩感到十分敬佩。


 到了20年代,Sauerbruch更將手術發展到切除雙側肋軟骨並將胸骨橫斷以抬高前胸壁技術,他在手術後的六週內,將病患的胸骨釣高,也就是說,病人將在床上不能翻身要六週之久,雖然很痛苦,但這項技術畢竟提供了一個以前無法到達的治療方法,於是便很快地在歐美地區流行起來了。


1939年, Ochsner及 DeBakey發表了他們用了Sauerbruch的手術經驗。同年, Lincoln Brown也發表了他的兩位病人的治療經驗,並提出了漏斗胸是因為橫膈膜肌腱短而持續拉扯胸壁所造的。 Ravitch讀了這文章,採信了這個論點,將手術修改,將胸骨橫斷外,並將所有連在胸骨上的肌肉組織均切斷,也切除了胸骨劍突部分。並認為如此一來,胸骨將不會再被拉扯而凹下;而不必在手術後把病人由外在設備將將胸骨弔高。這就是目前所謂傳統手術中最常用的Ravitch procedure.




到了 1956年, Wallgren 及 Sulamaa首次介紹了內支撐的技術。他們用不鏽鋼板穿過胸骨而將凹陷的胸壁由內撐起。1961年, Adkins 及 Blades 採用了相同的概念,但將鋼板置於胸骨下方,而不是穿過胸骨。


由1958年起, 著名的小兒外科醫師如Welch及Pena 等,皆對漏斗胸的治療提出改善方法,並都認為應避免切除生長期兒童的肋軟骨。Haller並發表了Ravitch手術後胸壁會失去彈性,對呼吸功能有影響的情形(“Acquired Asphyxiating Chondrodystrophy;可譯為後天性呼吸不良軟骨病變),並認為應發展出不用切除肋軟骨的手術方式來矯正漏斗胸。



1986, Nuss在一次進行Ravitch手術時,因肋軟骨的彈性而引發了為何不利用它的彈性,而不是切除它的想法。Donald Nuss以U形的不鏽鋼板穿過兩側腋下的小切口,穿過胸骨下方,並做180度翻轉,將胸壁頂起。於是,漏斗胸革命性的改變發生了,不用切除任何組織,不用切斷胸骨,而正式進入了微創手術時代。



在1997年, Nuss在閉門研究了十年後,發表了他的手術方式,就是Nuss procedure。由於矯正板只是一條金屬,醫師必需根個別病人的情形撰擇長度,製作不同曲度,進入肋間處,是否用胸腔鏡,及固定方式等等,因此,各醫師除早期學習這項新手術之外,也都逐漸發展出個人風格及特色,可以說,沒有兩位醫師會做出相同的矯正板,也都有不同的結果,因此,這項手術,對醫師來說,仍有相當的考驗。



2005年, Nuss 應邀來台, 同時也將這項手術介紹給台灣. 我有幸能受他的指導, 並將台灣的漏斗胸手術能發揚提升, 讓我們的病友們不必要渡海求醫, 實際上, 目前已有許多美, 港, 紐西蘭, 澳洲, 澳門等等國家的病友們來台灣治療了.



目前,在美國已超過80%的漏斗胸矯治手術是採用Nuss手術,在日本少於歐美,約是一半。在台灣雖然不及美日,但至少不必如在香港的朋友要來台治療。若日後能有健保給付,那就更是國民之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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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r. 朱志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